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深化放心消费创建让消费者买得放心、消费无忧,目前承诺无理由退货实体店突破1000家。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经营者”一行业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一门店一承诺、一商品一承诺”,通过标识牌、店堂告示、宣传栏、官方网站等方式明示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退货条件等信息,主动作出“七日”“十五日”“三十日”等无理由退货承诺。
商家承诺

作为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山东儒原实业有限公司始终秉承“诚信经营 顾客至上”的理念,积极推行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让顾客买得放心、用得舒心、消费无忧。

鑫利达汽摩有限公司制定《产品无理由退换规则》《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制度》《客户服务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产品退换服务流程,确保了消费者良好的消费体验。
工作开展以来,全县1000余家实体店相继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金额12万元,主要集中在商场、专柜、品牌店、零售店等线下实体店,涉及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电动车等生活用品。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扎实有序开展“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倡导更多线下实体店承诺和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泰安易源物流有限公司等193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地址:东平县城东山路023号,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948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东平县州城森恒木业厂等178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025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东平县全季麻辣火锅店: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店未按照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卡费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
0评论2025-09-1670
我县首件 PCT 国际专利成功授权
近日,山东光大赛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1 件专利通过 PCT 国际专利申请途径,成功获得国际专利授权。这是我县诞生的首件 PCT 国际专利,标志着我县在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0评论2025-07-1051
关于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市斤秤”的通告
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0评论2025-04-09103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平市监处罚〔2025〕81 号
2024 年 12 月 17 日,我局收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东检建【2024】11 号)和 1 份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鲁 0923 刑初 331 号),建议书建议我局依法吊销东平县硕诺木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评论2025-02-14105
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春节将至,为规范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评论2025-01-1769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平富斗科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评论2024-12-3025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泰安市网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102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山路023号)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0评论2024-12-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