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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千余家线下实体店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

2022-08-15120东平县融媒体中心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深化放心消费创建让消费者买得放心、消费无忧,目前承诺无理由退货实体店突破1000家。

东平县千余家线下实体店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经营者”一行业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一门店一承诺、一商品一承诺”,通过标识牌、店堂告示、宣传栏、官方网站等方式明示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退货条件等信息,主动作出“七日”“十五日”“三十日”等无理由退货承诺。

  商家承诺

东平县千余家线下实体店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

  作为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山东儒原实业有限公司始终秉承“诚信经营 顾客至上”的理念,积极推行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让顾客买得放心、用得舒心、消费无忧。

东平县千余家线下实体店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

  鑫利达汽摩有限公司制定《产品无理由退换规则》《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制度》《客户服务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产品退换服务流程,确保了消费者良好的消费体验。

  工作开展以来,全县1000余家实体店相继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退货金额12万元,主要集中在商场、专柜、品牌店、零售店等线下实体店,涉及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电动车等生活用品。

东平县千余家线下实体店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扎实有序开展“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倡导更多线下实体店承诺和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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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市斤秤”的通告
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0评论2025-04-097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平市监罚告〔2025〕62 号
东平泰山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人:甄宗翰、陈国勋 联系电话:2910667

0评论2025-02-1418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平市监处罚〔2025〕81 号
2024 年 12 月 17 日,我局收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东检建【2024】11 号)和 1 份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鲁 0923 刑初 331 号),建议书建议我局依法吊销东平县硕诺木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评论2025-02-1453

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春节将至,为规范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评论2025-01-1718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平富斗科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评论2024-12-302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泰安市网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102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山路023号)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0评论2024-12-0655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份拟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2、2023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0评论2024-07-2554

东平县举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就业服务驿站揭牌仪式
7月19日,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平县个体私营企业党群服务中心举行东平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就业服务驿站揭牌仪式。

0评论2024-07-2432

东平县一超市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 被罚1万元
5月10日,《东平市监处罚〔2024〕121号》公布,东平县某熟肴超市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被罚款1万元。

0评论2024-05-1512

关于规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的告知书
2024年春节将至,旅游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为规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提振消费信心,为东平旅游环境提升贡献力量,现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提醒告知如下

0评论2024-0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