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旧县乡人民政府申请,东平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现就收回旧县乡人民政府所持水域滩涂养殖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旧县乡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代码)所持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鲁东平县府(淡)养证〔2023〕第00006号)。
二、水域、滩涂地理坐标及四至范围
四至
经纬度坐标
东至
北纬 36°7′29.262000″,东经 116°13′55.869600″
西至
北纬 36°7′48.576000″,东经 116°12′26.802000″
南至
北纬 36°4′11.334000″,东经 116°12′49.892400″
北至
北纬 36°7′47.917200″,东经 116°13′23.232000″
本公告期限10日,自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东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38-2823506。
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