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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等健康检测的公告

   2020-06-23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4

  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等健康检测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巩固防控成果,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东平县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等健康检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住院患者及陪护100%进行核酸检测。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100%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健康检测。如特殊情况需更换或增加陪护人员,同样必须进行检测。住院患者要尽量减少陪护人员,可自理患者尽量实行无陪护住院就医。

  二、重点发热患者100%核酸检测。有流行病学史或者关联病史的发热患者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按照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就医并100%进行核酸检测等健康检测。

  三、实行愿检尽检制度。自愿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可到县疾控中心或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标本采集。

  四、实名持“码”就医。所有到医疗机构就医、陪护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山东电子健康码绿码,按照医疗机构要求进行登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要办理陪护卡。

  五、做好自我防护。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六、全面禁止探视。疫情期间,全面禁止对住院患者的探视,亲属可采取电话、微信等形式的慰问。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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