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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2020年度一年级新生招生及转学简章

   2020-08-17 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239

  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秉承“崇健尚雅”的办学理念,谨遵“光明磊落做人,勤勉扎实做事”的校训,以“把常规不断地做向极致就是创新,把创新不断地做向常规就是发展”作为工作信条,做好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健雅文化体系,努力走特色办学之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科普创新示范学校”、“全国红旗大队”、“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体验活动示范学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山东省绿色学校”、“山东省创造教育重点实验基地”、“山东省优秀家长学校”等荣誉称号。为了确保2020年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东平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城区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指导意见》,经学校研究,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学校服务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健康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第二实验小学:府西路以西,龙山街以北,银山街以南;西山路以西,汇河街、金汇街以北,平湖路以东。(见附图)

  三、招生流程

  1.信息采集。

  2020年8月16日0:00-2020年8月20日20:00家长可以登录“东平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微信APP报名。

  2.现场提交材料、确认。

  2020年8月21-2020年8月2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四、报名条件

  城区小学根据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和户籍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区域按下列生源类型排序录取。

  1.有房有户。在招生划片范围内实际居住、户籍在后屯派出所管辖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城市社区居民的子女,实际落户一年以上(即2019年7月31日以前〔含〕),需提供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水或电开户及一年交费流水等实际入住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有房无户。在招生划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子女(即2019年7月31日以前〔含〕)需提供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水或电开户及一年交费流水等实际入住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为依据入学。

  3.无房有户。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区域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在同一户口本上;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城区工作,户籍已迁入区域内但无房产的;③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区域内一年以上(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以前迁入),由学校入户调查核实。(本类适龄儿童录取时,若学位不足则按①②③类顺序依次进行,若③类为空挂户籍,则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需提供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居住房屋产权证、(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城区无房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无房无户。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居住地无法定监护人,且至少一人与我县城区工作单位签定了一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在我县城区经商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经营规模,在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由学校入户调查。需提供证明材料:务工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以及在务工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由县人社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保险缴纳清单(均须一年以上,即2019年7月31日前);经商人员需提供在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注册一年以上,即2019年7月31日前),租房合同及经营过程佐证材料(进出货流水及发票收据等)。此外,均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居住证(2020年7月31日前),房主身份信息,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全县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依据市卫生健康委公布名单执行)。

  以上所有报名学生均需提交: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视障、听障及智障等特殊儿童请到东平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五、相关说明

  1.监护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资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

  2.现场确认时只限一位监护人到校,先领取顺序号,然后按照工作人员的管理分类分批进入,自觉排队。

  3.报名期间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到校自觉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4.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刘主任15065826109

  孙主任15253897998

  李主任15866001868

  刘校长13853878669

  2020年8月16日

  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2020年度转学简章

  为了确保2020年度转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东平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城区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经学校研究,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

  府西路以西,龙山街以北,银山街以南;西山路以西,汇河街、金汇街以北,平湖路以东。(见附图)

  二、转学条件

  办理转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待转学生监护人(1)在城区购房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即2019年7月31日前入住),需提交有效房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需要提供购房发票等),并提供一年以上的物业费或水电费等相关入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在城区经商,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即2019年7月31日以前〔含〕)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者提供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3)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务工,需提供正式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交纳劳动保险证明(1年以上,即2019年7月31日以前〔含〕);(4)军人子女、招商引资及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城区学校转学申请表、家长个人诚信承诺书。(2、3项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请提前按要求、按以上顺序排好并装订,横向复印的上面朝左装订。)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8月2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第二实验小学

  四、相关说明

  1.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学校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学校存档。学生报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学校将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查验等方式进行审核,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监护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资料的,一经核实,取消申请资格。

  2.报名期间按照学校要求防控工作,到校自觉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3.请自带中性笔或碳素笔。

  4.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刘主任15065826109

  孙主任15253897998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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