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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城区公交线路正式恢复运营

   2020-03-05 东平网271

  3月5日,为保障东平县城区疫情期间交通出行需求,东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部署,恢复城区1路、2路、3路、5路、8路、9路、10路公交线路,运营时间为每日7:00至18:00。运营期间将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实行弹性发车,合理调整运力和班次。城乡班车及县际以上班车将根据群众出行需求,结合途径地疫情风险等级要求逐步有序恢复运营。

  据悉,该中心在恢复城区公交车前,通过精心安排、开展培训、落实措施、强化管理等方式,帮助公交车运营企业建立完善了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员工上岗排查制度。发放600余份防护知识手册,并要求企业通过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防护知识培训。制定了严格的防控措施,要求驾乘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对公交车辆实行发车前和收车后消毒,并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工作。强化运输安全管理,要求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并配备一名全程服务乘务员,出发前对车辆进行安全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同时,加强车辆运输途中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确保运输安全。

  附:乘客乘车要求

  为加强疫情防控,乘客须严格遵守如下乘车规定:

  1、乘客无发烧、咳嗽症状。

  2、乘车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乘务员检测体温,有发热症状者不准乘车。

  3、乘客乘车实行“泰安通”扫码乘车,无法扫码乘车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并进行有关信息登记。乘车时尽量采用公交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乘车,电子支付软件使用时必须为本人真实有效信息注册或办理,不得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电子支付软件,不得由他人代替支付。

  4、投币乘客要配合乘务员填写相关信息。

  5、凡不配合驾驶员、乘务员正常工作的,有权拒载。

  6.凡因不遵守乘车须知造成病毒传播、信息采集不真实或干扰正常乘车秩序的乘客,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未尽事宜,按照疫情联防联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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